中国电商物流网-电子商务与物流行业融合媒体!电子商务物流行业门户网站!
快递网点 邮编查询 行政区划 高铁时刻 高铁票价 高铁车次
贸易资讯
免费注册 登录
中国电商物流网
企 业
产 品
商 务

青岛公车使用新规出台 新配公车六成以上用新能源

发布时间: 2014-9-10 11:2   来源: 新民网

青岛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和市发改委下发《青岛市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根据方案,2014年至2016年,市直及市南、市北和李沧三区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60%,其他各区(市)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

根据方案,青岛市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2014年至2016年,市直及市南、市北和李沧三区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 60%,其他各区(市)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按照“企业投资为主、政府鼓励引导、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保障充电需求,建成与使用规模相适应、满足新能源汽车运行需要的充电设施及服务体系。充电接口与新能源汽车数量比例不低于1:1。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制定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日常使用、处置等配套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责任明确,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

方案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城区内行驶为主、运行路线相对固定的公务用车,应当选用纯电动汽车。应用范围为: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机动车辆应当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购买新能源汽车,在核定保留车辆范围内实施,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在环卫、邮政、旅游、公交等更多领域和更广泛用途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

Copyright © 2012-2024 sd56.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电商物流网 版权所有